巴州卫发[2010]155号
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局
关于做好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
紧 急 通 知
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区级医疗卫生单位:
7月16日以来,我区普降暴雨,引发洪水、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随着汛期的持续和降雨量增多,洪涝灾害引发次生灾害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为做好我区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确保灾后无大疫,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紧急部署,确保各项救灾防病措施落实到位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洪涝等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切实加强救灾防病工作的领导,完善相应机构,落实责任,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保持信息畅通,确保各项救灾防病措施落到实处。继续发扬卫生系统在抗震救灾中救死扶伤、无私奉献、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一旦发生灾情要立即行动,迅速开展卫生救援工作,保证灾民伤病能得到及时救治。
二、加强监测,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方针,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体系。要以肠道传染病、自然疫源性和虫媒传染病为重点,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工作,严格执行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增强对非法定传染病疫情的敏感性。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完善防控救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将监控重点放在农村、基层和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一旦发现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应迅速反应,有效阻断传播途径,按规定程序立即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三、加强饮水监测和环境消杀工作
由于洪水暴发,导致部分乡镇生活饮用水受到污染,进一步增加肠道传染病暴发的危险。因此,区疾控中心要组织专人深入到各地调查污染情况并做好饮水监测和消毒指导工作,确保群众在灾后饮用卫生、安全饮用水。同时,区疾控中心要组织专业消杀队深入受灾地区就开展环境消杀工作,确保灾后无疫情发生。
四、充分准备,确保能快速、有效的开展卫生救援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的自然灾害应急培训,认真做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经费保障和物资储备工作,按照卫生应急相关预案和工作规范,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和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五、广泛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引导群众树立良好卫生习惯作为爱国卫生运动和传染病防治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向广大群众宣传灾害期间的卫生防病知识。尤其要大力宣传传染病可防、可治、可控的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疫病,养成“勤洗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提高卫生意识和防病能力。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