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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区卫生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6-11   

 

 

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局文件

 

巴州卫发[2010]122

 

 

巴州区卫生局
关于加强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办)、中心卫生院、区级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

夏秋季是鼠疫、霍乱、肝炎、痢疾、乙脑、钩体病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切实有效控制各类夏秋季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我区做好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秋季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要求强化其职能职责,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救治,要克服松懈和麻痹思想,提前做好安排布置,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利用板报、宣传栏、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开展夏秋季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在学校、托幼机构、集市等人群密集的地方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病能力。

三、做好疫苗针对疾病的免疫接种工作

各基层免疫规划门诊要认真做好常规免疫接种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政策,要强化薄弱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免疫接种工作,提高免疫接种率,形成有效的免疫屏障。

四、加强疫情监测、密切关注疫情动态

一是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搞好学校、托幼机构和其他公共场所的疫情监测和管理,坚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二是医疗机构要规范肠道门诊工作,加强霍乱和腹泻等肠道病人的搜索,同时要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三是区疾控中心要强化传染病报告管理业务指导,及时对传染病疫情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随时掌握传染病的流行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控制,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五、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准备工作,完善本单位应急处置预案,切实落实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等专业小组,提高诊断、鉴别能力及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水平,做好疫苗、消杀药品、医疗救治所需物资和个人防护用品的储备,应急工作必须处于功能状态,确保传染病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在第一时间内有处置,在第一时间有效控制。

六、强化监督检查工作

区卫生执法大队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区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一○年六月十日

 

 

 

 

 

 

 

 

 

抄送:市卫生局、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杨斌部长、朱俊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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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巴州疾控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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