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文件
巴区疾控[2010]27号
巴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居民健康建档及重点慢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办)、中心卫生院、区级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根据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下发2010年全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川疾发[2010]10号)及巴州区卫生局《关于推行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通知》(巴州卫发[2009]217号)的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健康档案建档数据及慢病管理相关数据定时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
巴州区行政管辖范围内各乡镇卫生院(办)、中心卫生院、区级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报告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的季度报表、半年及年终报表。
三、报告程序时限及方式
(一)各乡镇卫生院(办)、中心卫生院、区级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统计各辖区内的健康档案建档数据及慢病管理相关数据并进行分析汇总,分别在1、4、7、10月的10日前按要求上报上一季度报表和累计报表,于6月5日及次年的1月5日前进行半年及年终统计、分析汇总报表上报区疾控中心。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各级医疗机构人员培训及技术指导;疾控中心对辖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所上报的报表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三)开始实施日期:2010年6月1日。
四、质量控制措施
(一)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报告程序,严格审核,认真订正错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所有上报信息分析汇总,认真组织开展慢性病工作,组织开展调查与检查督导,保证监测数据质量。
(二)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建立规范的报告机制和保障机制,明确报告责任人和相关科室的职责,认真做好报告工作,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卫生局将此项工作将纳入公共卫生及年终综合目标管理考核。
巴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0一0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1、 巴州区社区居民建档及慢病患者档案管理情况报表
2、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有关报表说明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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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州区社区居民建档及慢病患者档案管理情况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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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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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表类型: □( 月 ) 月报表 □ 季度报表 (1、2、3、4) □ 半年 □ 年终 (勾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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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 |
辖区总人口数 |
新建居民健康档案人数 |
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人数 |
电子档案覆盖人数 |
建档慢病人数 |
规范管理人数 |
制定干预计划人数 |
实行干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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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 |
糖尿病 |
重型精神疾病 |
高血压 |
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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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表用于月、季度累计报表、半年报表、年终报表。请分别于1、4、7、10月上报季度报表,6月10日前上报半年报表,次年1月10前上报年终报表。 |
附件2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有关报表的填表说明
一、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覆盖率基本数据报表
1、辖区总人口(常住人口)数: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考核年度同期户籍人口总数。
2、新建档案人数:指辖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每月新建健康档案的人数。
3、累计建档人数:辖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累计已建立健康档案的居民总数,包括纸质健康档案和/或电子健康档案。
4、电子档案覆盖人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应用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的实建档居民总数。
二、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基本数据报表
慢性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
规范管理的病人数:辖区内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对同期已建档掌握的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病人开展规范管理的人数。
规范管理:是指每年定期随访监测、行为干预和治疗指导不少于4次;相关信息及时记录归档,至少每年更新1次;纸质和/或电子资料记录完整不缺项、无逻辑错误。按目前国家社区慢性病综合防治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的视为规范管理。
1、建档慢病人数:辖区内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同期已建档掌握的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病人总数,不包括死亡、迁出的慢性病病人。
2、制定干预计划人数:辖区内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已建档并制定随访计划或纳入管理计划的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病人总数。
3、实行干预人数:辖区内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已开展随访监测、行为干预和治疗指导的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病人总数。
4、规范管理人数:辖区内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规范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病人总数,规范管理的界定同上。